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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河湖函【2020】16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水利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水利风景区的监督和管理,提升景区服务品质,依据水利部《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省水利厅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景区办)决定对全省41个获评满3年的省级水利风景区开展复核评价。现将《吉林省省级水利风景区复核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水利厅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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