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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增补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3 13:31:13
来源:

厅直属有关单位,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力量,优化专家队伍结构,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工作需求,现决定开展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条件

本次专家增补条件总体参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推荐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专家的函》(吉水建设函【2021】71号)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一)专业背景与经验在水利水电专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二)法规与标准掌握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能准确运用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业务能力与实践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曾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施工、金属结构或机电设备制作安装、质量检测质量监督及水利信息化等工作,熟练掌握对应业务知识,拥有丰富实践经验。

(四)身体与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经常出差及赴施工现场检查的工作需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年龄超过65周岁的申请人,须额外提交近3个月内由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报告需明确体现身体状况是否符合现场工作要求。

(五)职业素养与记录具备一定政策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社会声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增补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此次增补工作,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少于2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严格审核推荐专家的资格条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材料报送请于202510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水利厅建设,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电子邮箱:

1. 《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增补推荐表》(见附件1,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 《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增补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 年龄超过65周岁的申请人,需同步提交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近3个月内体检报告;

4. 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纸质版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为扫描件)。

(三)审核入库水利厅建设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将纳入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统一管理并参与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兴智

联系电话:0431-84994095/ 13019122011

邮政编码:130022

电子邮箱:jlssltjgzb@163.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220号水利大楼6楼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需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将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后续将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履职情况适时调整,增补专家需遵守专家库相关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工作。

附件:

1. 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增补推荐表

2. 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增补专家汇总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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