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有关单位,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力量,优化专家队伍结构,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工作需求,现决定开展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条件
本次专家增补条件总体参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推荐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专家的函》(吉水建设函【2021】71号)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一)专业背景与经验。在水利水电专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二) 法规与标准掌握。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能准确运用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业务能力与实践。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曾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施工、金属结构或机电设备制作安装、质量检测、质量监督及水利信息化等工作,熟练掌握对应业务知识,拥有丰富实践经验。
(四)身体与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经常出差及赴施工现场检查的工作需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年龄超过65周岁的申请人,须额外提交近3个月内由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报告需明确体现身体状况是否符合现场工作要求。
(五)职业素养与记录。具备一定政策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社会声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增补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此次增补工作,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少于2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严格审核推荐专家的资格条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材料报送。请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水利厅建设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电子邮箱:
1. 《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增补推荐表》(见附件1,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 《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增补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 年龄超过65周岁的申请人,需同步提交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近3个月内体检报告;
4. 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纸质版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为扫描件)。
(三)审核入库。水利厅建设处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将纳入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统一管理并参与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兴智
联系电话:0431-84994095 / 13019122011
邮政编码:130022
电子邮箱:jlssltjgzb@163.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220号水利大楼6楼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需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将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后续将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履职情况适时调整,增补专家需遵守专家库相关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工作。
附件:
1. 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增补推荐表
2. 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专家库增补专家汇总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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