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文公告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更新公布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6年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4 14:10:41
来源:

吉水资函〔2026〕34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和水利局,各县(市)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水节约〔2019〕151号)要求,结合各地上报2025年度用水情况,经复核,确定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73个单位纳入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6年度),现予公布。

各地级水利(水务)局要按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确定原则,进一步排查梳理,确保应纳尽纳,尽快完成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更新发布工作,并报省水利厅备案。用水日常监管单位要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节水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不断促进用水单位提升用水效率,为推动吉林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箱:sltszy@163.com

附件: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6年度).pdf

吉林省水利厅

2026年4月1日

(联系人:王春喜   联系电话:0431-84991986)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水利厅版权所有网站地图

电话:0431-84994025传真:0431-84994099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 邮编:13003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05号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202200873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