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吉林省2025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名单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2号)以及《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申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水资联〔2026〕7号)要求,吉林省水利厅会同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吉林省2025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名单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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