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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6-02-09 0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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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1月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党组高度重视,不断提升对巡视整改的思想认识。巡视整改以来,省水利厅党组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提高站位、破解难题、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大机遇和政治大考,作为改进工作、破解难题、消除风险隐患的切入点。厅党组书记、厅长于亮同志带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强化思想认识,研究落实举措,提出工作意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全厅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定不移地将整改进行到底。

(二)细化优化措施,持续抓好巡视问题整改。紧紧围绕印发的《中共吉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准确把握巡视整改主攻方向,紧扣履行核心职能、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认真研究整改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以点带面,从源头上解决问题。2025年12月10日,厅党组书记、厅长于亮同志带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进一步精准把握整改方向,逐项确定整改责任,细化优化整改措施,增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力有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

(三)强化动态督导,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于亮带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分析整改情况、强化领导指导。人事(老干部)处作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改情况,掌握工作总体进度。厅党组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具体整改责任,并将整改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形成完整闭合的责任链条。厅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担当,定期调度整改情况,研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切实把巡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方针,运用系统观念履行核心职能

1.落实“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发挥职能作用方面。

一是有序完善全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江河防洪工程体系。编制完成《吉林省防洪工程建设规划(2025-2035年)》,逐年推动完成江河堤防和涝区等治理任务。2025年度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嫩江、东辽河、辉发河等江河治理,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全面开展汛前检查,督促指导地方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消险,确保度汛安全。

二是抓好松花江等主要江河砂基砂堤治理。系统排查全省主要江河砂基砂堤情况,借鉴国内其他省份、省内有关市县成熟治理经验,编制以砂基砂堤治理为重点的防洪减灾专项规划(2025-2035年)。目前,松花江、伊通河、饮马河等部分主要江河砂基砂堤治理工程已纳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有关实施方案(2026-2030年)。

三是强化水利工程运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组织水库完善调度运用方案(规程),明确运行调度原则和蓄水要求,到水库数量较多的县市开展调研指导,提升行业监管能力;积极筹措资金,督促地方加快推进水毁水利设施修复,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修复任务,无资金渠道或轻微水毁设施均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保证度汛安全;指导地方对无开敞式溢洪道的小型水库进行泄洪能力复核,满足设计要求的,指导地方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泄流能力不足的,落实资金实施改造建设;指导地方核实未进行坝顶混凝土硬化的小型水库数量,多渠道争取资金,利用4年时间实施坝顶硬化。

2.落实“完善水治理体系”。

一是持续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梳理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进度台账,将水利建设情况纳入市(州)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工程加快建设。会同省财政厅印发《水利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2025—2027年)》《吉林省水利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二是加快市县水网规划编制。编制印发吉林省市、县级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指南,加强指导督促和技术支撑,年度推动3个市(州)、26个县(市)完成编制任务,目前省、市、县三级水网规划已全部批复印发,打通吉林水网规划体系“最后一公里”。

三是提升拉林河、霍林河流域防洪能力。在完成汛期急需修复水毁工程基础上,将拉林河、霍林河综合治理工程纳入《吉林省防洪工程建设规划(2025-2035年)》。2025年已下达中央资金6050万元,实施舒兰市拉林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不断提升防洪能力。

3.统筹谋划措施。

一是加强重要支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印发《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调度督导和奖优罚劣工作机制》,动态跟踪工程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等情况,强化调度督导。

二是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建立省级项目法人平台,负责推进跨流域、跨地区项目建设,统一标准、统一治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安全。

(二)运用新发展理念推动吉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1.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一是纵深推进水利投融资改革。编制《一池“活水”润吉林 吉林省水利投融资项目汇编》,推介8大类、75项水利项目,多渠道吸引央企赴我省洽谈合作。促成省政府同南水北调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和龙抽水蓄能电站、九台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落地吉林。

二是印发《吉林省智慧水利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建设完成数字孪生老龙口水库、数字孪生波罗泡工程,采用视频、定位等智能技术完成全省94座大中型水库、231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建设。完成东辽河、拉林河重点河段视频建设。

三是完成水利厅本级现有软、硬件系统整合,建设统一集中办理的业务系统“吉林省智慧水利平台”,制定信息化建设标准,利用现代智能技术对部分水文站进行新建、改建,新建测雨雷达。

四是持续按需扩充水利信息网网络带宽和监测感知设备,实现对全省水利对象和水利工程的智能监控。

五是推进确有需要的新建及改扩建水利工程与水利信息化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上严格把关,予以落实。

2.打牢乡村全面振兴水利基础。

一是持续加强粮食安全水利支撑。全面梳理全省未来发展水资源需求,积极与国家部委沟通,争取为我省预留足够水量指标。重点结合我省“千亿斤粮食”建设规划和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完成《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保障专项规划》,深入研究论证全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水资源保障,确保水利骨干工程支撑能力和时序安排科学合理。

二是持续加强灌区现代化改造。完成8处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年度建设任务;推动4处大型灌区完成可研报告批复,争取国家2026年6处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强化部门协同,联合编制印发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与农业农村部门共享大中型灌区区域、分布等信息,统筹推进灌区发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扎实提高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11.82亿元,优化压减小型供水工程1187处,全省千人规模化供水率提升至65.1%;推动管护机制从行政主体承担县级统管责任向“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转型,全省66个县(市、区)均完成运营企业组建,制定工程收归企业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农村供水定价原则,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长效良性运行奠定基础。

3.水利行业监管方面。

一是强化水利资金监管。建立地方水利投资建设成效与中央和省级支持相挂钩的奖优罚劣机制,压紧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强化督导推动。创新水利工程建设模式,组建省级项目法人,提级将部分跨流域、跨区域重点水利项目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了河道内围堤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截止2025年12月,已完成2025年围堤清理整治工作;聚焦常态化、规范化河湖库“清四乱”工作,按照吉林省第5号河长令要求,对全省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清理整治。

三是加大治理力度,以水土保持规划为引领,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和治理投入,加快侵蚀沟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通过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推动各地及相关部门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完成水土保持率阶段目标;强化规划衔接,以重点项目谋划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标黑土地保护相关规划,优先将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和资金向典型黑土区县市倾斜,加大典型黑土区治理投入;加强督导推动,抢抓秋冬施工“黄金期”,加快国债资金项目建设进度,2024年底已完成国债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支付既定任务。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5年6月3日,印发《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全省水文系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在吉林分局开展专项整顿教育活动。2025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开展了省水文局“以案促改  以案促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专项工作,通过动员部署、教育培训、重点排查及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四个阶段,进一步推动全省水文系统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履职担当。强化思想“红线”,严防酒后驾车背后涉及的“风腐”问题,紧盯全年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节前提醒、节中监督、节后问责力度,明确在全厅范围内一经发现酒驾问题,将顶格问责处理,持续传导震慑高压。2025年3月31日,省水利厅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制订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3月19日,厅机关纪委召开全体纪委扩大会议,对厅各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廉政专题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以建设“政治机关、学习机关、实干机关、清廉机关”为主题,印发《吉林省水利厅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清正廉洁、风清气正”良好风尚。

二是开展廉政谈话,加强“8小时”之外监管。印发《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按照要求,省水利厅开展了厅党组成员及其他厅领导,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强化日常监督,设立水利厅机关作风举报电话及邮箱,加强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管;加强“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2025年6月3日,印发了《省水利厅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制度》《省水利厅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制度》,持续强化“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力度;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注重举一反三、引为镜鉴,把张和作为厅党组民主生活会上的反面典型,强化警钟长鸣效应。对宋继林等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以案促改,聚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关键少数”,在全厅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运行。围绕水利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加大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变更、人事招聘等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行业监管。

三是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3月18日,印发《关于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和党支部直接责任,充分发挥“第一方阵”示范带动效应。修订完善《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细则》,拓宽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厅机关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情况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的公开信》。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纠治“四风”问题,狠抓顶风违纪发放奖金、违规聚餐饮酒等问题。

2.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调研,拓宽监督覆盖面。每年随机抽选不少于4家直属单位开展专项调研,2025年5月对省水文水资源局下属9家分局开展专项调研检查,全方位了解驻在部门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扩大监督覆盖面,确保有效监督,监督执纪做到方向正确、靶向聚焦。

二是加强对非驻长单位监督,推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对老龙口水库和沙河水库巡察整改,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动态跟踪、全面跟进、全力督促整改。

三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筑牢监督执纪“前沿阵地”。每年年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协同驻在部门成立考核组,开展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是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监督执纪能力。积极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派驻干部业务水平;2025年6月,开展对水利业务集中学习,深入了解驻在部门主要业务工作,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敏锐性、主动性、精准性;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五是以案明纪,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2025年4月,开展教育整顿暨“身边典型案例剖析活动”,通过深入剖析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其深层次原因,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党纪学习教育覆盖至省水利厅基层党组织。

六是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开展作风整顿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以案促治重点任务,推动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助推驻在部门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对违纪人员进行党纪处分并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厅范围内释放惩治震慑信号。2025年5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情况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公车私用、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风腐问题持续加大惩治问责力度。

二是完善内控机制。2025年4月、6月,省水利厅有关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反腐为了人民》《警醒2025》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引导党员领导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同时修订完善《水库内控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车辆管理制度》,开展以案促改相关警示教育工作。

三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梳理项目资料并完成初步验收,结合初验发现问题,进一步整理项目验收内业资料,登记完善固定资产信息,研究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认真落实《吉林省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增强制约力度。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印发《中共吉林省水利厅关于<中共吉林省水利厅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吉林省水利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意见》,对厅党组议事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2025年1月17日印发《省水利厅“三办”提醒单》,规范参会人员范围,提高厅党组议事决策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2024年公开遴选4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2025年公开招录4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务员、选调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学历结构;建立厅机关科级以上年轻干部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建立年轻干部、空缺岗位年度配备目标清单和完成时限清单,开展动态监测预警。

三是综合考虑学历、资历、能力等因素,选拔任用2名学历层次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印发《关于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升履职能力的通知》,支持和引导干部参与在职学习。

四是向省委组织部规划办报送《吉林省水利厅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确定优秀年轻干部“一提升三优化”的目标,在年轻干部选育、配备使用、培养锻炼、动态管理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

(五)省委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1.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调度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对竣工验收项目实行台账管理,推动了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加强与相关项目法人沟通交流,分析研判制约工程验收的主要因素,研究制定印发《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有效提升全省水利工程验收效率。

二是指派专人负责,全力推进建设用地审批,目前已完成省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占地审批工作。

三是高度重视巡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机制专项推进清欠工作,成立清欠工作小组。梳理审计指出的拖欠水资源费情况,分类建立台账;按照部门职责,依法推进拖欠水资源费催缴工作。履行催缴程序,下达清欠有关文书;对拒不缴纳或不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的,已全部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等待法院判决。

四是指导公主岭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省水利厅每周一调度,持续督导、动态跟踪,公主岭市已于2025年6月前完成255眼机井配电工作。

2.举一反三。截至目前,厅机关逾期应付款余额清零,逾期应收款债务单位已制定还款计划并开始执行,已修订《吉林省水利厅机关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吉林省水利厅内部控制手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巡视整改和“回头看”,在厅党组的有力领导和指导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化了对巡视工作的认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要持续发力、巩固提升,一以贯之地推动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整改责任意识。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省委、厅党组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省委、厅党组的决策部署真正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确保整改意见落地生根。

(二)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要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节奏不改、尺度不松、力度不减,驰而不息地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到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需要长时间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取得实效。要强化督促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问题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将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和改进作风的切入点,进一步破解影响和制约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消除风险隐患。针对巡视中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协力制定一批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扎紧扎密制度笼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2月9日至3月5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84994037(工作日8:30-16:30);邮箱:105084776@.qq.com。


中共吉林省水利厅党组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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