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决定,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1年度。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吉林省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经过各地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三年的共同努力,吉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基本完成。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水利普查主要成果公布如下:
一、河湖基本情况
河流。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912条,总长度为3.28万公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497条,总长度为2.54万公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65条,总长度为1.00万公里;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8条,总长度为0.51万公里。
湖泊。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56个,水面总面积1055平方公里(不含跨国界湖泊境外面积)。其中:淡水湖28个,咸水湖128个;10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9个,水面总面积648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个,水面总面积252平方公里。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水库。共有水库1654座,总库容334.46亿立方米(详见表1)。其中:已建水库1641座,总库容325.24亿立方米;在建水库13座,总库容9.22亿立方米。
表1 不同规模水库数量和总库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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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规模 |
合 计 |
大 型 |
中 型 |
小 型 | ||||
|
小计 |
大(1) |
大(2) |
小计 |
小(1) |
小(2) | |||
|
数量(座) |
1654 |
20 |
6 |
14 |
109 |
1525 |
344 |
1181 |
|
总库容(亿立方米) |
334.46 |
289.57 |
250.72 |
38.85 |
30.96 |
13.93 |
10.17 |
3.76 |
水电站。共有水电站261座,装机容量443.72万千瓦(详见表2)。其中:在规模以上水电站中,已建水电站155座,装机容量414.68万千瓦;在建水电站33座,装机容量26.97万千瓦。
表2 不同规模水电站数量和装机容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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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规模 |
数量(座)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
|
合计 |
261 |
443.72 | |
|
规模以上 (装机容量≥500千瓦) |
小计 |
188 |
441.65 |
|
大(1)型 |
1 |
180.00 | |
|
大(2) 型 |
1 |
100.25 | |
|
中型 |
6 |
97.00 | |
|
小(1) 型 |
14 |
32.20 | |
|
小(2) 型 |
166 |
32.20 | |
|
规模以下(装机容量<500千瓦) |
73 |
2.07 | |
水闸。过闸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水闸1576座,橡胶坝105座(详见表3)。其中:在规模以上水闸中,已建水闸454座,在建水闸9座;分(泄)洪闸61座,引(进)水闸90座,节制闸230座,排(退)水闸82座。
表3 不同规模水闸数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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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规模 |
数量(座) |
比例(%) | |
|
合计 |
1576 |
100 | |
|
规模以上 (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 |
小计 |
463 |
29.38 |
|
大型 |
22 |
1.40 | |
|
中型 |
62 |
3.93 | |
|
小型 |
379 |
24.05 | |
|
规模以下(1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 |
1113 |
70.62 | |
堤防。堤防总长度为8085.85公里 (详见表4)。5级及以上堤防长度为6896.32公里,其中:已建堤防长度为6728.39公里,在建堤防长度为167.93公里。
表4 不同级别堤防长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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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级别 |
合 计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5级以下 |
|
长度(公里) |
8085.85 |
185.73 |
1241.74 |
776.15 |
3075.25 |
1617.45 |
1189.53 |
|
比例(%) |
100 |
2.3 |
15.4 |
9.6 |
38.0 |
20.0 |
14.7 |
泵站。共有泵站1918座 (详见表5)。其中:在规模以上泵站中,已建泵站624座,在建泵站2座。
表5 不同规模泵站数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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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规模 |
数量(座) | |
|
合计 |
1918 | |
|
规模以上 (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50千瓦) |
小计 |
626 |
|
大型 |
5 | |
|
中型 |
39 | |
|
小型 |
582 | |
|
规模以下(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且装机功率<50千瓦) |
1292 | |
农村供水。共有农村供水工程227.72万处,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1.29万处,分散式供水工程226.43万处。农村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1536.78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694.26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842.52万人。
塘坝。共有塘坝7091处,总容积1.40亿立方米。
灌溉面积。共有灌溉面积2215.52万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2177.91万亩,园林草地等非耕地灌溉面积37.61万亩。
灌区建设。共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及以上的灌区12处,灌溉面积506.87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万(含)~30万亩的灌区125处,灌溉面积428.42万亩;50(含)~1万亩的灌区4328处,灌溉面积188.78万亩。
地下水取水井。共有地下水取水井351.73万眼,地下水取水量共42.35亿立方米(详见表6)。
表6 不同规模地下水取水井数量和取水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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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井类型 |
数量(万眼) |
取水量(亿立方米) | ||
|
合计 |
351.73 |
42.35 | ||
|
机电井 |
小计 |
256.28 |
41.18 | |
|
灌溉 |
小计 |
61.59 |
28.98 |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12.10 |
13.89 |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49.49 |
15.09 | ||
|
供水 |
小计 |
194.69 |
12.20 |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1.17 |
4.77 |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193.52 |
7.43 | ||
|
人力井 |
95.45 |
1.17 | ||
地下水水源地。共有地下水水源地38处(详见表7)。
表7 不同规模地下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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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水源地规模 |
数量(个) |
比例(%) |
|
合计 |
38 |
100 |
|
小型水源地(0.5万立方米≤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 |
18 |
47.4 |
|
中型水源地(1万立方米≤日取水量<5万立方米) |
17 |
44.7 |
|
大型水源地(5万立方米≤日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3 |
7.9 |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为128.18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7.72亿立方米,农业用水84.8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23.98亿立方米,建筑业0.54亿立方米,第三产业3.5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7.51亿立方米。·
四、河湖开发治理情况
河湖取水口。共有河湖取水口6855个(详见表8)。
表8 不同规模河湖取水口数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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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取水口规模 |
数量(个) |
比例(%) |
|
合计 |
6855 |
100 |
|
规模以上(农业取水流量≥0.20立方米每秒, 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1356 |
19.8 |
|
规模以下(农业取水流量<0.20立方米每秒, 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5499 |
80.2 |
地表水水源地。共有地表水水源地109处(详见表9)。
表9 不同水源类型地表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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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水源地类型 |
数量(处) |
比例(%) |
|
合计 |
109 |
100 |
|
河流型 |
65 |
59.6 |
|
水库型 |
44 |
40.4 |
治理保护河流。全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13931.40公里。其中,已治理河段总长度为5226.53公里,占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的37.5%;在已治理河段中,治理达标河段长度为2701.21公里。
五、水土保持情况
土壤侵蚀。土壤水力、风力侵蚀面积48273平方公里(详见表10)。
表10土壤水力、风力侵蚀面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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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类型 |
面积(平方公里) |
比例(%) |
|
合计 |
48273 |
100 |
|
水力侵蚀 |
34744 |
72 |
|
风力侵蚀 |
13529 |
28 |
水力侵蚀面积34744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17297万平方公里,中度9044平方公里,强烈4342平方公里,极强烈2777平方公里,剧烈1284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3529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8462平方公里,中度3142平方公里,强烈1908平方公里,极强烈17平方公里。
侵蚀沟道。东北黑土区侵蚀沟道62978条。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为14954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措施800平方公里,植物措施14147平方公里,其他措施7平方公里。
六、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水利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1724个,从业人员4.14万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0.72万人,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3.42万人。
乡镇水利管理单位663个,从业人员0.34万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0.12万人。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初步汇总数。
[2] 工程规模、等级的划分如下:
1、水库:
大(1)型水库:总库容≥10亿立方米;大(2)型水库:1亿立方米≤总库容<1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0.1亿立方米≤总库容<1亿立方米;小(1)型水库: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1亿立方米;小(2)型水库:0.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01亿立方米。
2、水电站:
大(1)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大(2)型水电站:30万千瓦≤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中型水电站:5万千瓦≤装机容量<30万千瓦;小(1)型水电站:1万千瓦≤装机容量<5万千瓦;小(2)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万千瓦。
3、水闸:
大型水闸: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中型水闸:100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1000 立方米每秒;小型水闸:过闸流量<100 立方米每秒 。
4、堤防:
1级:防洪(潮)[重现期(年)]≥100;2级:50≤防洪(潮)[重现期(年)] <100;3级:30≤防洪(潮)[重现期(年)]<50;4级:20≤防洪(潮)[重现期(年)]<30;5级:10≤防洪(潮)[重现期(年)] <20;5级以下:防洪(潮)[重现期(年)] <10。
5、泵站:
大型泵站:装机流量≥50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1万千瓦;中型泵站:10立方米每秒≤装机流量<50立方米每秒或0.1万千瓦≤装机功率<1万千瓦;小型泵站:装机流量<10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0.1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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