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名词解释——洪水
发布时间: 2023-07-21 16:49:00
来源:

洪水通常是指由大暴雨、急聚融冰化雪、风暴潮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江河湖海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迅猛上涨的水流现象,这种径流形式往往引起山洪暴发、河水漫溢两岸或造成堤坝决口、淹没农田城镇、毁坏设施等灾害。

按照出现的频率,洪水分类:

一般洪水:重现期小于10年

较大洪水:重现期10-20年

大  洪  水:重现期20-50年

特大洪水:重现期超过50年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水利厅版权所有网站地图

电话与传真:0431-84994099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 邮编:13003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05号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202200873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