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干湖引松工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水利厅负责完成系统挖掘查干湖区域水利建设发展史实和《查干湖水利史》编纂两项工作任务,为全面拍摄记录查干湖全域及周边关联水利工程图像素材,现诚挚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具体包括松原市宁江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大安市、乾安县、洮南市、农安县等重点水利工程点位及规划工程全景图像、细节图像及航拍图像等。
一、项目概况
乙方需采用专业无人机等拍摄设备,按照甲方指定对上述区域40余点位进行航拍、直拍等作业,完成高清图片采集、筛选、校准、调色、整理、说明归档等全部工作,按甲方要求交付标准化成果资料。
二、制作单位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与经营条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制作;
4、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专业能力与设备要求
1、制作单位拥有独立的拍摄、制作团队,团队成员应包括专业的摄影师、剪辑师等,具备丰富的图像拍摄制作经验,并对水利行业有一定了解;
2、配备专业的拍摄设备,如高清摄像机、航拍设备等,以及辅助设备和灯光设备,确保成片画面分辨率达到4K,保证影像的高清晰度和画面质量。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以确保制作单位的独立性和责任明确性。
三、比选材料要求
(一)单位简介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发展历程、业务范围、团队构成等。
(二)资质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及类似水利项目合同等复印件。
(三)服务项目内容和单项报价
详细列出制作服务的具体内容,并给出每个单项的报价以及总报价。报价应合理、明确,包含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四、比选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于9月8日前将比选材料送达我单位。
(二)提交方式
比选材料需现场送达,不接收邮寄。
(三)提交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吉林省水利厅。
我单位将根据各单位递交材料进行评选,电话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公示。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单玉鸣
联系电话:0431-84994246
吉林省水利宣传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