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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吉发改农经联〔2015〕825号)解读

时间:2021-11-29 15:51:00 来源: 字体显示:  

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和依据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即在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建设小水电站,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当地农户生活用电电价,以电代替生活燃料,鼓励农民多用电、少砍柴,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于2012年3月颁发了《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各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我省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较多,共涉及四个地区9个县(市),建设任务重,管理难度大,且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是一项长期向代燃料户低价供电的惠民工程,为规范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保证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以及长期稳定运行,永久惠及民生,省水利厅与省发改委联合制定《吉林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细则》。细则在遵循国家《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参考了其他省份在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管理中好的经验和作法,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因此制定《吉林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细则》十分必要。

依据水利部《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验收规程》、《吉林省地方水电管理条例》和《关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上网电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格〔2015〕100号)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通知。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管理办法》共分8章32条。

第一章总则 共4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释意。

第二章建设内容共3条。主要明确建设内容和区域

第三章前期工作和投资计划安排共4条。主要明确项目申报条件、前期工作和批准权限。

第四章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共4条。主要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组成,国家资金的下达和使用要求。

第五章建设管理共5条。主要明确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建设期间的相关要求。

第六章检查与验收共3条。主要明确项目监管理主体、责任追究及项目验收工作流程。

第七章运营管理共7条。主要明确项目对代燃料户进行电费补贴的依据和具体要求。

第八章附则共2条。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原文件链接:http://slt.jl.gov.cn/zwgk/zcfg/gfxwj/202111/t20211129_8303409.html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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