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笑您好,您与6月2日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管理可参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所列变更情形,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或者修改,并报方案原审批部门审批。涉及变更情形的界定比较复杂,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由于您咨询中提供变更情况不详,仅以现有信息无法直接反馈是否需要变更。我厅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与您沟通,并征询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在充分了解所述生产建设项目具体变化情况的同时,为您作出进一步解答。
吉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与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