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8-06-11 10:29: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水建管函【2018】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水建管函〔2018〕17号)要求,为加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提高检测工作质量,2018年5月20-26日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5月21日,在有关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通过机选方式从全省18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库中,按不小于15%的比例随机抽取3个检测单位。同时,在省水利厅审计与稽察专家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抽取结果为:    

(一)  随机抽取的检测单位  

1.  吉林省达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检测中心    

3.延边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地质勘察岩土工程院  

(二)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质量检测专家    

张绍武 省水利厅       (执法证号:S00150003)    

尹士豪 省水利厅      (执法证号:S00150188)    

马玉华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袁金峰 吉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王  晖 吉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检查组重点对被抽取质量检测单位的市场行为、合同执行情况、检测标准执行情况、检测设备运行状况、检测报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及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各检测单位能够基本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检测活动。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  个别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二)个别质量检测报告不够规范;  

(三)个别检测单位委托信息不够规范;    

(四)个别单位原始检测记录不够规范,记录内容不完整、可塑性差。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被检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与2018年6月30日前报省水利厅。    

附件:吉林省水利厅双随机监督栏结果公开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18年6月8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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