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法宣传,我单位计划编制水法宣传话剧并制作相关视频,现诚挚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制作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水法宣传主题话剧编制及视频制作。
(二)项目目标:通过高质量的话剧及视频方式,加强水法宣传,展现法治对保障水安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营造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内容与形式
编制水法宣传话剧并制作相关视频,话剧时长在10分钟以上,并录制成视频。
制作要求:话剧及视频需主题鲜明、结构清晰、创意突出、制作精良。
项目周期:从中选通知日起,预计90日内完成全部策划、制作及交付工作。
交付物:话剧展演及录制的视频。
二、制作单位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与经营条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专业能力与设备要求
制作单位应具备拍摄话剧及录制视频的能力。
(三)合规性与保密要求
1.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项目信息不擅自留存及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传播。
(四)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以确保制作单位的独立性和责任明确性。
三、比选材料要求
参与比选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综合简介;
2.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信息);
3.项目报价明细;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比选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比选材料送达我单位。
(二)提交方式
比选材料需现场送达,不接收邮寄。
(三)提交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吉林省水利厅。
我单位将根据各单位递交材料进行评选,电话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公示。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请联系0431-84994055。
吉林省水利厅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