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1 08:31: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程》(SL557-2012)(以下简称“审计规程”)自2012年6月28日起开始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高水利基本建设项管理水平,根据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程》(SL557-201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吉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吉水审〔2006〕74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从认真执行、贯彻落实《审计规程》;切实履行程序,规范开展审计工作2个方面,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吉林省水利厅财务审计处
原文链接:
http://slt.jl.gov.cn/zwgk/zcfg/gfxwj/202112/t20211201_8306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