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8 15:12: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承担跨市(州)、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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