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5年吉林省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吉水运管函〔2025〕19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省水务投资集团,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5〕49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全省110座中型水库、1096座小型水库逐库落实了大坝安全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责任人。现面向社会公布相关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水库大坝安全责重如山,水库安全管理时刻不能松懈。水库发生漫坝险情或垮坝事故后,首先核查责任人履职情况。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水利厅印发的《吉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履职规范》(吉水运管函﹝2025﹞18号)要求,协调督促相关责任人规范履职,牢牢守住水库大坝安全底线,积极改善水库工程管理面貌。
省水利厅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针对水库安全运行工作开展实地暗访调研,及时发现并向属地反馈影响水库大坝运行的安全问题,协调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推进问题整治,全力保障水库大坝安全。
附件:1.吉林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吉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吉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2日
拟稿:沈继阳
初审:曹占冰
复审:边境
终审:刘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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