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征集吉林省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省级专家(第二批)的通知
吉水资源【2024】74号
厅直属有关单位,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充分发挥专家在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省水利厅组建了省级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省级专家库,并于2022年8月公布了专家名单(第一批)。为进一步充实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专家库,省水利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方面的专家(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
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应填写《吉林省省级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2,个人申请的在“被推荐人意见”栏注明“个人申请”并署名),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或者电子件),并于2024年8月15日前寄送(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省水利厅水资源处。面向省内公开征集,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含驻省中直单位)从事与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相关的在职或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二、入选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能够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地履行职责。(二)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三)在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相关行业有较深造诣和较高声誉,熟悉行业最新动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能保证从事审查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四)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够承担现场查勘及技术评审、检查、考核工作;在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工作领域有重要贡献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三、专业要求根据水利工作需要,拟对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专家按专业领域和行业领域进行分类征集。具体为:(一)专业领域。1.水利类:水文与水资源(含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资源调度、节约用水),水利规划(含水资源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水利工程管理等。2.地质类:地下水、水文地质等。3.环境生态类:环境工程(含环境规划、环境保护与监测、资源环境),水环境监测与保护(含水质监测)等。(二)行业领域。具体包括:钢铁行业、火电行业、制浆造纸行业、印染行业、化工行业等12个行业,详见附件1。四、遴选程序(一)申请方式。本次专家征集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省水利厅申请。采用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由各单位审核汇总相关材料统一申报。在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工作领域有重要贡献的专家,省水利厅将予以特邀并经征得本人同意后,直接入选专家库。(二)申请材料。
省水利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相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省级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专家人员名单,并通过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水利厅将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三)入选流程。
五、其他事宜申请人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要求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进入专家库后被发现的,将直接清出专家库,永不录用。联 系 人:王春喜 金冬梅联系电话:13844806170 13944182240电子邮箱:sltszy@163.com邮 编:130000邮寄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吉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附件:1.行业领域分类表2.吉林省省级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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