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征求《吉林省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终身责任,提高质量责任意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水利厅起草了《吉林省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专家将意见建议于2024年5月19日前盖章扫描后发送至jlssltjsc@163.com 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 :吴柏奇 李永梅
联系电话 :0431—89611755 0431—85311033
附件:1.《吉林省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3.《编写说明》
吉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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