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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新聘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4 13:56:00
来源:

水建函〔2024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水利建设招投标活动,科学配备评标专家专业结构,保障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省水利厅决定选聘一批新专家,经培训考核后入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选聘范围

工作地点在吉林省境内并从事水利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评标专家申报资格条件

(一)从事水利相关专业工作满八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满八年且取得中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者。

(二)熟悉水利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水利相关专业技术、经济或管理等方面知识,具有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能够认真、公平、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记不良记录行为的。

(四)人员年龄要求,本次申报专家的年龄不超过5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三、评标专家库专业设置

评标专家库划分以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机电设备与金属结构、水文水资源、水文及工程地质、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土保持、水利自动化、水利经济等9个专业。

四、评标专家申报程序

凡符合评标专家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填写《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申报表》并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各市(州)水利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县(市、区)水利局申报人员的《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报市(州)或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并盖章。

(二)省直及中直单位、驻长院校申报人员的《申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步审查盖章。

(三)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可通过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核盖章,无主管部门可不进行初步审核。

(四)各单位初审通过人员通过“吉林省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58.244.9.133/)”进行网上报名。

申报人员按照专家库的专业设置,原则上可申报1至2个专业,最多不超过3个专业。所申报专业必须是本人所学专业,或与本人职称证书(执业资格等级证书)专业相符,或本人从事工作满5年以上的专业。

(五)省水利厅组织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的人员组织培训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者被确认为评标专家,并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五、培训考核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及《吉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办法》等。

六、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凡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已核定为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个人资料信息已有变化的,应重新填写申报表中变化的内容报省水利厅。

(三)申报人对所填报的《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申报表》签字确认,并对所填报内容负责,要准确填报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及手机电话号码。

(四)审核单位或部门要对审核结果负责。

(五)申报人通过“吉林省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58.244.9.133/)”进行网上报名时需将《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申报表》、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电子版一并上传。

(六)本次申报工作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进行受理。

(七)被选聘的专家与已在库人员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八)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田野

联系电话:0431-85393998

电子邮箱:731247525@qq.com

 

附件:1.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申报表

 2.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网上报名指引

 

 

吉林省水利厅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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