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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增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1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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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省水利厅决定完善和增补吉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专家库,现将增补专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从事水土保持专业技术工作或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水文分析、无人机航拍航测、遥感解译、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二)熟悉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涉水有关规定,且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本人愿意参与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相关工作。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履行专家义务,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二、专家申报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专家。每位拟申报人员应明确个人专业特长,并附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及主要业绩。
   (二)专家申报专业类别主要为组织管理(多年从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技术指导(水保、林草、水文、水工等相关专业)、信息化管理(无人机航拍航测、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遥感解译等相关专业)和经济管理(财务和造价等相关专业)四类。
三、推荐申报形式
候选专家由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特别邀请产生,在职人员原则上应由所在单位推荐。省水利厅根据工作需要特别邀请水利部、省级有关专家入选专家库。
四、填报申请要求
申请人填写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9月1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公布专家名单
省水利厅将根据申报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专家基本条件,审核后择优确定列入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专家库,并在省水利厅网站公示。

联 系 人:安丰亮
联系电话:0431-85332620 136543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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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增补专家申请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23年8月29日
吉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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