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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吉林省省级试点河湖健康评价”公开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08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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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吉林省省级试点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落实好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采购工作,我单位拟选择1家单位承担“吉林省省级试点河湖健康评价”具体工作。

一、项目内容

2022年预计完成2个河段。评估河段确定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首先建立指标评价体系,然后开展基础性工作(包括调查和监测),整理评价获得的数据,再逐个指标赋分,最后得出河段整体评价结果。

二、最高投标限价与评标方式

17万元人民币,评标方式拟采用综合打分法。

三、项目周期

自签订合同以后个月内向我单位提交试点河湖健康成果。

四、项目地点

吉林省内。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应具有水利科学研究能力或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工作(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工作。

七、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资金良好证明);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版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事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名相关事项

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311530772@qq.com,未提交电子版材料的视为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181516时。

报名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卫星广场水利大厦

 

(联系人:先生,电话:0431-84994233)。

 

 

吉林省水利厅              

202157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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