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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目前我省旱情严重,连续多日高温少雨,多数县市气温极值均达到历史最高,居历史同期高温的第一位,全省近20天基本无降雨天气,比常年同期偏少90%,居历史同期少雨的第一位。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省仍将维持高温少雨天气。
为有效地开展抗旱工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干旱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灾地区党委、政府要把抗旱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组织人力、财力、物力,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动用年度预留抗旱经费,采取节水、调水等措施,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切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二、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已经批准的抗旱预案,落实抗旱工作重点,研究抗旱措施,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各级防办要加强值班,随时掌握旱情,及时通报情况。
三、城乡供水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及时调整用水计划,控制非生活用水,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安全和保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用水需求,每周向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用水情况和下一步用水计划。
四、各类水库要服从有调度权的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应急抗旱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应急抗旱调度命令。
五、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抗旱工作的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相应的抗旱工作。
六、灾区的驻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帮助地方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当地公安等部门要切实维护好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发布人:水利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