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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

时间:2018-04-28 10:32:00 来源: 字体显示:  

按照省政府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总体部署,省水利厅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快、服务环境最优、群众获得感最高”工作目标,结合水利改革发展实际,强化相关措施。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改革工作

(一)及时传达学习改革要求。223日召开全省水利局长会议,深入贯彻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大会,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对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工作和放管服特别是只跑一次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24日,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作出安排部署。要求要全面梳理职权事项,推动向市(州)、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放权,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强化互联网+”思维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改革。

(二)健全推进改革工作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推进工作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在全厅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牵头抓、有关处室和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出台了《吉林省水利厅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深化向基层和市场放权、全面梳理只跑一次事项、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统一窗口办理等五项推进改革举措,分解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

(三)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根据省政府对标学习浙江简政放权做法的要求,指定派专人去浙江省水利厅进行了对标学习,深入研究权力事项与浙江差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向市、县下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审批”等20项,取消“征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金”等54项,确定保留事项118项。

二、明确任务,按时限落实改革要求

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 “只跑一次”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要求,确定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40项,并结合省政府“只跑一次事项4月达40%6月达60%7月达80%”的目标,制定了我厅只跑一次事项实现目标,即4月完成22项达到45.8%6月完成33项累计到68.7%7月完成39项达到81.2%。同时,研究探索部分事项“零跑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三、强化措施,切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对群众和企业到我厅办事事项进行程序优化、环节简化,减少不必要的审查材料和审查环节,最大限度缩短承诺办理时限。取消没有明确法定依据的专家评审、下级部门初审等环节,以及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减少非实质性审查材料,取消企业和群众可以自行决策、承担风险的审查内容,取消非必要申请材料8项、下级部门初审环节3个,对“水库、水闸降等与报废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等18项审批时限进行了压缩,比法定审批时限减少203个工作日,平均压缩审批时限11个工作日。

二是研究探索容缺受理机制。探索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机制,拟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允许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补正非关键性材料,将“取水申请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等28项涉及的部分申请材料调整为可以容缺受理,减少申请人因次要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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