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04 09:35: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放管服”有关表述保持一致,按照《关于关于明确“最多跑一次”改革表述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19〕53号)要求,从2019年11月1全省“只跑一次”改革在对上报告和对外宣传中全部统一称作“最多跑一次”改革。特此通知。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