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5 09:47: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要求,按照“国务院决定取消,我厅对应事项或者同类事项对应取消”的原则,现取消由我厅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初审”事项,特此公告。
吉林省水利厅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