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8 14:18: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按照刘伟平副部长在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保障水利水电工程顺利建设,强化水利水电工程征地民安置实施管理工作,加大移民安置实施监管力度。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核查工作,对审定移民安置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吉林省辖区内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
二、核查单位
项目法人、移民安置实施单位、移民综合设计、移民监督评估等单位。
三、核查内容
移民安置政策文件制定情况、移民安置实施管理情况、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情况、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移民安置档案管理情况。
四、核查方式
(一)听取介绍。听取项目法人、地方政府、移民综合设计、移民监督评估单位等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情况,收集参建各方征地移民安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讨论和交流。
(二)查阅资料。查阅征地移民安置及财务资料。
(三)现场查勘。深入工程建设征地实施现场,查勘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及专业项目建设等情况,听取移民群众意见。
五、核查时间
2022年4月起,由省移民局开展全面核查工作,具体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没开织。各地征地移民安置实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这次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填报有关表格,确保数据真实、合法、有效。
各有关单位应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移民安置工作中的取得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撰写有特色、有亮点的自查报告,并于2022年3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及调查表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