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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移民函〔2021〕1号
各市(州)、县(市、区)有关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
为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另外,原《吉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吉水移〔2012〕6号)同时废止。
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1月8日
《吉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解读:http://slt.jl.gov.cn/zwgk/zcjd/202106/t20210623_8114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