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3 10:25: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资函〔2020〕95号
延边地区各市、县(区)水利局:
按照吉林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体工作部署,全省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截至11月30日,延边地区已审核通过取水口2019年总取水量占2019年公报河道外取水量的84.9%,其中珲春占比57.3%,仍存在应登未登的取水口;汪清、安图登记取水量占2019年公报水量的158%、139%,需予以复核。你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派工作人员,全力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尽快完成成果汇总、审核、上报。近期如无突破性进展,水利厅拟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吉林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