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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时间:2019-12-25 08:53:00 来源: 字体显示:  

20191217-20日,由吉林省水利厅主持,对吉林省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进行了投入使用验收。验收委员会由吉林省水利厅、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审查总站、工程沿线13个县(市、区)运行管理单位等代表和专家组成。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代表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

 

吉林省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是国家172项重大水利项目之一。2015813日,水利部《关于吉林省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规计〔2015327号),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13.13亿元,主要建设任务是对吉林省境内通溪河口以下河道及松花江干流现堤防进行加固建设,对现有险工险段进行治理,对堤顶进行硬化。其作用是使现有堤防全面达到抵御50年一遇洪水(松原市城区100年)防洪能力,实现堤防汛期抢险时的人员、物资快速调运,保护人口168.87万人,耕地163.09万亩,保护各类财产约43亿元。

 

经过三年的工程建设,实际完成新建护坡106处,154.86km(其中水泥土截渗墙53.317km);护岸46处,50.539km;修(建拆)穿堤涵闸21座(其中新建4座,拆除重建4座,维修加固10座,拆除涵闸3座);堤顶道路硬化364.202km(其中堤顶357.601km,防汛连接路1.804km,上堤坡道4.797km);房屋建筑工程9341m2(包括管理房、护堤屋、防汛仓库)。完成主要工程量:土方381.7m3、石方84.51m3、混凝土63.6m3,钢筋3599.8t

本次验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验收范围内的15个单位工程,包括堤防加固、护坡、护岸、涵闸、堤顶路面、管理用房等。截至验收日,15个单位工程已按设计批复、设计变更及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完成,工程无尾工。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15个单位工程、208个分部工程、32814个单元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委员会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变更文件,抽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工程资料,听取了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检测单位的抽样检测报告及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吉林省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通过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吉林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吉林省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投入使用的重大意义。在国家172项重大水利项目中,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是其中之一,工程完工后充分发挥了防洪减灾、保护工程沿线13个县(市、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用。这次投入使用验收工作,是竣工验收的基础。投入使用验收是工程发挥效益的前提和保障,是对我省重大水利项目质量安全的检验,也是为建后运行管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会议强调,要持续做好工程运行后的管理工作。工程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后,各运管单位要制定相关制度,配备运行管护人员,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加强检查巡查,做好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会议要求,按照验收委员会意见建议,抓紧完善投入使用验收中专家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早日完成竣工验收。

(来源:吉林省河务局)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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