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2 15:32: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一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办建管函〔2018〕254号)要求,3月28日-31日,由水利部派出督导组会同松辽委对吉林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2018年第一次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吉林省河长制、湖长制总体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现场对吉林市、通化市、桦甸市、辉南县工作进行了抽查。
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全面详实的掌握了吉林省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对全省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通化市生态长廊治理项目、桦甸市信息化自动监控平台系统、农用化肥瓶(袋)回收措施、辉南县“警长+河长”管理模式,特别是辉发河跨区域河流联席会议制度、河长挂图作战等创新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吉林省水利厅副厅长孙永堂在交换意见会上表示,吉林省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加自觉的担当意识、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决策部署在吉林省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全力推动河长制见成效,为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做出更大贡献。
吉林市、通化市、桦甸市、辉南县市委、市政府及相关河长陪同检查。(吉林省河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