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8 16:38: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的通知》(吉河办函〔2022〕20号)要求,省河长办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经过前期审查、专家初审、公众参与、网上公示、领导审定等环节,并经省总河长会议审议通过,从15个申报河湖中评选出了8个2022年度吉林省“美丽河湖”,分别为:农安县南沟、临江市鸭绿江城区段、通化市东昌区金厂河、松原市宁江区松花江右岸、桦甸市辉发河故河道、九台区小南河、东丰县莲河城区段、辉南县辉发河。请以上被评为2022年度吉林省“美丽河湖”称号的河湖在明显地段利用型石进行标识。具体要求请参考2022年7月25日印发的《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设立“美丽河湖”标识的通知》,型石标识要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并置放到位。
特此通报。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