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题 > 吉林河湖 > 绿水长廊
绿水长廊

2022年度吉林万里绿水长廊建设项目考核结果公示

时间:2023-02-13 17:36:00 来源: 字体显示:  

按照《吉林万里绿水长廊建设项目奖补方案(修订版)的通知》(吉河办〔2022〕31号)要求,经省水利厅综合考评,确定第一等次为:通化市、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吉林市,第二等次为:白山市、白城市、延边州、松原市、辉南县、伊通县、龙井市、九台区、梨树县、磐石市,第三等次为:东丰县、双辽市、永吉县、榆树市、蛟河市、通化县、长白县、镇赉县、梅河口市、延吉市、靖宇县、珲春市、公主岭市、东辽县、集安市、柳河县、德惠市、临江市、大安市、舒兰市、通榆县、敦化市、抚松县、长岭县、前郭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水利厅反映。

联系单位:吉林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4994118

 

 

吉林省水利厅

2023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厅_郭吉丽[打 印][关闭窗口]

主办:吉林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  网站地图 | 相关链接
电话与传真:0431-84994099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 邮编:130033
公安机关网站备案号:22000002000005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2022008732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