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三部门联合推动节约型高校建设

  • 发布时间:2019-09-18 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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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提高高校用水效率,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通知的印发实施,为高校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开展节水改造、创建节水型高校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通知明确指出,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节约型高校建设工作,不仅可以促进学校本身的水资源节约,降低办学成本,在社会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还有利于促使广大学生树立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掌握科学的水知识,对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产生深远的影响。

通知明确要求,吉林省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对标高校节水建设标准,每年至少组织1所高校实施合同节水项目,综合集成各项节水措施,加强用水管理,到2022年,建成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高校。

通知明确提出,各高校要加强节水日常管理,依法依规配备和管理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定期巡护和维修,。推进节水设施改造,稳步实施卫生洁具、集中浴室、食堂用水设施、中央空调冷却塔、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等的节水改造,应用水压调控、高效节水灌溉等节水技术,降低用水消耗。提升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设置污水处理再利用装置,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同时,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入融合, 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

通知明确强调,各高校要切实把节水型高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节水领导机构,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节水管理制度,完善节水考核激励机制,把节水列入校内各部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各高校节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定期开展节水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节水型高校建设。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协作,推广高校建设成功经验,促进高校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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