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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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17-08-31 14:07:00 来源: 字体显示: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水利厅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跟踪调度,现将7月底全省月调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

目前,除和龙市平岗平原、龙井市智新等2处“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方案正在修改,尚未完成外,涉及今年全省脱贫攻坚建设任务的48个县(市、区),综合实施方案已全部通过地方批复,占全省总量的96%

二、地方自筹资金需进一步推动落实

从全省资金落实情况看,中央和省级资金6.8亿元已全部落实,省级资金近期即可下达,地方自筹资金已累计落实1.83亿元,约占全省计划资金总量的85%。从上报统计情况看,榆树等32个县(市、区)地方资金已不同程度安排落实,东辽等16个县(市、区)尚未落实。其中,榆树、德惠等28个县(市、区)已100%落实。从各地区整体情况看,吉林地区、白城地区自筹资金落实率超过90%,长春地区自筹资金落实率超过80%,落实情况较好。长春市还对所属县(市、区)安排下达补助资金1593万元,有效保障了县市地方资金落实。辽源、白山、延边地区资金落实较差,工作进展缓慢。各地工程建设资金进展情况详见附表。

三、工程建设进展不平衡

截止730日,榆树市第1批、德惠市第1批、农安县、吉林市龙潭区、桦甸市第1批、磐石市、东辽县、辉南县、江源区、通榆县、洮南县、延吉市等12个县(市、区)已陆续开工,建设水源、管网工程225处,已累计完成综合工程量464.5m3。抚松县等36个县(市、区)已完成机构组建设等施工前准备工作,正在履行招投标程序。从工程进展情况来看,长春地区、吉林地区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明显,其他地区进展相对滞后。各地工程建设进展排名情况详见附表。

四、下步工作要求

现正我省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务请各地高度重视,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强化地方主体建设责任,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合力攻坚,完成任务。

一是要统筹抓好已批工程法人组建、资金保障、招投标等各环节保障工作,提前组织督促建设单位,全面做好开工前设计、监理、施工等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完成,及早发挥效益。

   二是要根据任务安排,总结历年施工经验,提前分析破解进度难题,制定施工期计划,抓住汛后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卡住节点,抢抓进度,确保10月底完成主体建设,11月供电通水。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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