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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简报

时间:2017-08-31 14:03:00 来源: 字体显示:  

2017年第5

(总第316期)

 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710

 

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最后一道法定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竣工的标志性工作。前一阶段,为全面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结合落实审计、巡视工作提出的相关意见,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快推进2017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和牧区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度竣工验收工作任务和时限,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全省竣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竣工验收工作进展

截止20176月,全省已完成395个县级年度验收任务,全省工程竣工验收率(按年度计)已基本达到60%。省级完成了286个年度6615处工程验收,地市级完成了91个年度2581处工程的竣工验收,其中,长春市完成了44个年度1278处工程验收,吉林市完成了15个年度613处工程验收,四平市完成了22个年度316处工程验收,松原市完成了2个年度 77处工程验收,延边州完成了8个年度297处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率较2015年底提升了18个百分点,累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9196处。

二、竣工验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全省情况看,验收工作进展不平衡。2016年竣工验收权力下放以来,长春市、四平市、吉林市、延边州、松原市高度重视、快速推进,积极组织本级竣工验收。长春市朝阳区、二道区、净月区、高新区、汽车区,榆树市、德惠市、吉林经开区、靖宇县、前郭县、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等12个县(市、区)已经完成2005-2015年度内所有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但也存在个别地区及县市行动较慢,辽源地区、通化地区、四平地区、白城地区、延边地区的竣工验收率未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组织竣工验收的进展较慢,个别地区的竣工验收率不足30%,其中宽城区、中新食品区、西安区、龙山区、东辽县、通化市开发区2005-2015竣工验收率为0,影响全省总体进展。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谋划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工作是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组织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组成部分;是落实建管并重原则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衡量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指标;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全面加快推进2017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和牧区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高标准谋划农村饮水安全竣工验收工作,推动竣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司其职,扎实推进竣工验收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各级的责任,精心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市(州)要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职权权限的通知》(吉水政资〔2016449号)的要求,继续组织所属县(市、区)加快2005-2013年度规模以下农村饮水工程的竣工验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验收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按照要求时限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准备竣工验收,针对现有的问题,灵活方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认真准备内业资料,及时按着竣工验收权限和时间节点申请竣工验收。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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