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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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情况通报(第4期)

时间:2017-08-31 14:01:00 来源: 字体显示:  

2017年第4

(总第315期)

 

                             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30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全省小康社会建设,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等规划目标实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2017年力争实现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确保解决20万脱贫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决策部署,省政府专题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十三五”及2017年贫困地区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安排部署。各地迅速行动,抢抓项目前期,明确资金筹措落实,加快组织工程启动建设,但总体进展还不平衡。为及时掌握全省进展,加强工程跟踪调度,现将全省月调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截止5月底,除和龙市平岗平原供水、龙井市智新供水等2处“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方案正在修改外,全省有脱贫攻坚建设任务的48个项目县(市、区)综合实施方案已全部通过技术审查,并转由地方政府审批。截止6月底,双辽市等33个县(市、区)实施方案已经地方发改部门批复,约占全省有建设任务县(市、区)的70%榆树市第2批、德惠市第2批、桦甸市第2批、蛟河市、四平市铁东区、铁西区、辽河区、新开区、梨树县、柳河县、通化县、临江市、长白县、乾安县、图们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17个县(市、区)受前置要件和地方资金落实等原因,尚未完成方案批复工作,进展较慢。

二、地方建设资金落实不平衡。截止630日,从全省资金落实情况看,中央和省级资金已全部落实,地方自筹解决资金正在落实中。从上报统计情况看,九台区等32县(市、区)地方自筹资金已不同程度安排落实,还有16个县(市、区)尚未落实。各地共累计落实地方自筹资金16542万元,约占地方需落实资金的51.8%。其中,德惠市、九台区等24个县(市、区)已100%落实,辉南、乾安地方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安市超过60%。从各地区整体情况看,吉林、白城地区的各县(市)资金已基本落实,长春市还计划筹措落实市级补助资金5000多万元,拟对所属县(市、区)进行资金补助,落实情况较好。

三、工程建设进展不平衡。截止630日,榆树市第1批、德惠市第1批、吉林市龙潭区、桦甸市第1批、磐石市、辉南县、江源区、通榆县等8个县(市、区)已陆续开工建设,正在全力抢抓建设进度,建设水源、管网工程111处,已累计完成综合工程量50m3,其中龙潭区、辉南县、磐石市已完成形象投资超过50%,进展较快。农安县等26个县(市、区)已完成机构组建等施工前准备工作,正在履行招投标程序,计划近期开工建设,约占今年全省有建设任务县(市、区)的59%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责任制,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地方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研究破解制约难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完成方案批复。各地要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有关要求,尽快完成方案批复工作,为项目及早启动创造有利条件。二是要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各地要全面做好法人组建、资金保障、招投标等各环节保障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提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工程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确保质量和进度安全。各地要根据任务安排,总结历年施工经验,制定全过程严密施工期计划,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倒排工期,抢抓进度,提前分析破解影响施工进度难题,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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