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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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通报

时间:2016-08-12 16:30:00 来源: 字体显示:  

    农村饮水安全是全国重大民生保障举措,已连续十年列入省政府民生改善实事。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列入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建设内容,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建设任务完成。今年5月,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编制完成了《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已报送国家备案实施。为推进规划落实,全面及时掌握建设动态,结合2016年工程建设任务实施,现将各地进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外水质不达标工程续建进展情况 

    按省政府批准,全省实施了15个县(市、区)规划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要求2016年年底前完成。工程任务和建设资金于2015年末下达后, 各地陆续着手开工建设,进展不平衡。截止2016730日统计,全省工程形象进度:德惠、永吉、辉南、延吉、和龙等5个县(市)组织措施得力,工程进展较快,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洮南、双辽、抚松、临江、前郭、长岭等6个县(市)投资完成率超过60%以上;柳河县、吉林市昌邑区、通榆县、公主岭市等4个县(市)投资完成率低于50%,进展较慢,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 

    二、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全力抓好建设任务落实至关重要。按照省政府批准的规划要求,今年全省将重点聚焦脱贫攻坚落实贫困村精准扶贫任务,我们已提前向各地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各地超前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提前完成了年度项目前期储备。各地以县域为单元打捆项目储备,全省已组织审查了46个县级项目实施设计方案,核定概算总投资4.56亿元。除龙井、白城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因报告未修改完成外,省水利厅已印发了44个县级实施方案报告审查意见,基本可满足今年建设任务需要。

   二是已分解下达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计划。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以吉发改投资联字[2016]668号文件联合下达了第一批投资计划763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6000万元,主要用于通榆、大安、镇赉、和龙等4个国贫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三是结合各地计划申报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省水利厅已筛选确定了全省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年度建设任务计划,近期将分解下达各地。 

   请各地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水利、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前落实好本地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审批、资金筹措、社会公示,工程招标等开工建设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到超前部署,无缝对接。对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各地要集中组织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优势力量,及时抢抓汛后黄金施工期,倒排工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质量和安全把控,确保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今年建设任务。(厅农水处 供稿)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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