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吉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4-11-26 09:1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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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44号)和《吉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吉政办发〔2013〕47号)规定,吉林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部门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制定了考核方案,对全省9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梅河口市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
全省9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梅河口市2023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优秀等级为(排名不分先后,下同)四平市、延边州;良好等级为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
初审:王添
复审:刘坤
终审:刘志新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