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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吉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4-11-26 09:13:00 来源: 字体显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44号)和《吉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吉政办发〔2013〕47号)规定,吉林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局等部门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制定了考核方案,对全省9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梅河口市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

全省9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梅河口市2023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优秀等级为(排名不分先后,下同)四平市、延边州;良好等级为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

 

初审:王添

复审:刘坤

终审:刘志新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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