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0 10:46: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资联〔2023〕231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工信局,梅河口市水利局、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领域节约用水,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吉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标杆企业建设,做好2023年省级工业节水标杆企业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
(一)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企业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节水管理主要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定并实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充分采用市场运作机制,积极推广合同节水先进节水管理模式。
(二)加强定额管理,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标准,向先进水平对标达标。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用水定额(先进值)指标和标准,按照定额指标选择适合的用水工艺和技术,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向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进行对标达标,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三)加强用水管网(设备)建设,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依据《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配备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节水统计制度。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建立日常巡查和检修制度,防止跑冒滴漏,降低管网漏损率。
(四)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推进节水技术进步。推进节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积极研发或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设备和器具。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五)积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加强冷凝水、冷却水和矿井疏干水循环利用,推进工业废水回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努力推进废水“零”排放。
(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定期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
二、选树节水标杆企业
(一)申报范围
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食品发酵、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用水行业开展工业节水标杆企业选树工作,树立一批行业内有代表性、产品结构合理、用水管理基础较好、节水管理制度完备、节水宣传教育到位、技术工艺装备先进、节水基础设施完善、用水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工业节水型企业典范,引领其他企业向节水标杆企业对标达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21年至2023年已创建的98家省级节水型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均可组织申报省级工业节水标杆企业。
(二)评价指标
由基本要求(不赋分)、管理考核指标(60分)和技术考核指标(40分)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申报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满足基本要求的各项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如有一项不满足条件,取消该企业节水标杆企业评选资格,不参加后续打分;符合工业节水标杆企业相关标准,单位产品取水量、水重复利用率、用水综合漏失率等各项具体技术考核指标要求。申请省级工业节水标杆企业的自评价得分90分以上可以申报。
(三)申报程序
工业节水标杆企业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按照节水标杆企业建设要求及评价标准编写《节水标杆企业申请报告》(附件1),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信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节水标杆企业评价标准,指导申报材料编写。
经核实确认后,由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信主管部门联合行文报送到省水利厅和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工信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达到工业节水标杆企业要求的,经公示无异议,公告发布工业节水标杆企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将工业节水标杆企业选树工作抓紧抓实。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节水工作管理好、节水技术工艺先进、用水效率高的企业积极申报,争取将更多企业树立为工业节水标杆。
(二)请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信主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申请报告分别报省水利厅和省工信厅(推荐文件一式各一份、胶封成册的纸质申请报告5份、电子版扫描为PDF格式)。
(三)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联系人:王忠禹
电 话:0431-84994088
邮 箱:sltszy@163.com
省工信厅资源处 联系人:白佳齐
电 话:0431-88914475
邮 箱:jlzy8904578@163.com
附件:1.工业节水标杆企业申请报告
2.工业节水标杆企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考核要求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