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0:58: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节约用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73号)要求,省人社厅、省水利厅联合开展了吉林省节约用水评选表彰工作。经广泛推荐、征求意见、逐级审核、综合评审、集中考核、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长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等98个单位为“吉林省节约用水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纪远超等196名同志为“吉林省节约用水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节约用水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994082
电子邮箱:sltszy@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
邮政编码:130033
附件:1.吉林省节约用水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
2.吉林省节约用水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吉林省节约用水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