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4 15:33: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建设函〔2022〕12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建设〔2022〕4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水利厅
2022年6月1日
吉林省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高质量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攻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竣工验收,努力提升水利建设信息化水平,持续保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和建设市场狠抓严管高压态势,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
(一)聚焦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突出“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大水网”项目启动建设;进一步压实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首要责任,督促推进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速“十三五”重大水利工程收尾。加密调度频次,督促中部引水一期工程六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松原灌区、西部供水工程年底前全面完工,大江大河二期工程加快工程建设实施,保障年度建设目标完成。
(二)狠抓其他面上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督促推进大安灌区应急退水、苇田承泄区、花敖泡、中部引水二期、永吉县城市防洪等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度任务目标按时完成。有序实施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吉林市胖头沟等2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六月底前完成建设收尾,明确任务落实,统筹推进饮马河等11条重要支流、吉林市温德河等60项中小河流治理,持续推进安图长兴等水库枢纽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完成年度投资80%以上的年度任务目标。
(三)加快推进已完工项目验收。督促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建立验收工作台账,制定验收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制约验收工作的关键问题,着力加快推动松干治理、嫩干治理、月亮泡蓄滞洪区等3项水利部挂牌督办重大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于年底前完成;加强对各地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加快解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竣工验收、新建水库下闸蓄水验收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扎实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各地务必严格贯彻《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水建设〔2022〕99号)要求,全面落实全度汛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应严格依据水利部《编制指南》,于主汛期前1个月编制完成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经专家咨询后印发执行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单独编制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的,还应将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送地方防汛指挥部门备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消除安全度汛风险隐患,保证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安全。
二、稳步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五)强化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落实。编制水利工程年度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年度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压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以建设管理薄弱、质量问题突出的县(市)和项目为重点,采取暗访、调研指导、专项检查、“飞检”等方式,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以及对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的检测,全面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典型质量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
(六)持续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各地要在去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和建设乱象治理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战果”,持续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正确履职为主线,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查摆和整改落实作为重点,聚焦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突出发现问题、狠抓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合同履约失信等建设市场乱象,进一步增强参建各方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同时,着力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着力补齐建设与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推动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七)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应用
组织推进大水网工程数字孪生及信息化应用建设,确保工程建设管理平台运行与实体工程建设同步,平台功能基本满足各参建单位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等需要;依托大水网工程搭建省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平台,初步实现招标、进度、质量、施工现场几方面的智慧化管理;实现省市两级监督机构对“质量监督移动工作平台”的贯通运用,形成监督检查记录现场下发、整改情况网络反馈、阶段问题系统分析的质量监督新模式;升级全省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平台,推动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线上报名、线上培训、线上考试和电子证照等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监督管理,优化相关工作办理流程。
三、严格监管,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八)加强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管理。按照既严格管理又优化服务原则,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确保一网通办、限时办结、评审公开公平公正;加大推进并完善我省水利建设市场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受理水利施工企业资质升级转办审核工作,加大对承诺事项和申报业绩现场核查力度。开展全省水利施工现场管理相关人员的资格考评,同时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九)强化水利建设市场行为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和执业情况事中事后监管,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力度,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全面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治理行动,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施行挂牌督办,确保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不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
(十)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消除我省水利建设市场壁垒,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扰乱水利建设市场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创新评标方式、方法,协助有关部门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研究出台吉林省部分国有资金投资水利建设项目采取“两阶段”评标办法,使招标投标工作更阳光、透明。组织开展评标专家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评标专家业务能力和法规意识。以落实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为契机,加强标后履约监管,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市场主体履约情况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