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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建设函〔2022〕10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
为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利,吉林省水利厅制定了《2022年全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吉林省水利厅
2022年5月24日
2022年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按照全省水利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高监督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有效管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风险,确保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高。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进一步加强省直管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质量行为,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做好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吉林省西部供水工程、吉林省哈达山松原灌区工程及吉林省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等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督日常工作,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同时,为新开工项目及时办理监督手续,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夯实基础。
(二)开展全省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调研指导工作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质量管理调研,切实提高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调研内容包括在建水利工程(含重大水利工程、枢纽水源工程、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新建城市水源工程等)各参建单位质量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情况以及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履职情况等。充分运用调研指导成果,提高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指导市县级落实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质量监督工作基础力量。
(三)组织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业务培训
拟于10月前举办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业务培训班,针对《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移动APP”使用对各级监督机构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更好地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推动和促进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开展省直管工程项目质量“飞检”工作
对省直管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飞检”,全面、真实、动态了解水利工程质量状况,消除质量隐患,确保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监督人员能客观公正地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核验,更好地发挥水利工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推进质量监督移动APP应用工作
推进“质量监督移动APP”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通过该平台生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同步传输至各级监督机构后台管理,提高了监督效率,实现我省质量监督工作信息化,同时完成“构建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智慧水利建设”的重要任务,全面动态的掌握了工程建设质量情况。今年计划在全省各市(州)开展培训及推广工作。
(六)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落实水利部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按监督权限开展排查整治,实现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相关要求
(一)统筹监督工作
各地要树立上下“一盘棋”观念,加强我省监督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加强省、市、县三级监督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好联合调研指导工作,既做到监督工作无盲区,更要突出监督重点。
(二)健全监督机构
要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积极向同级政府争取机构编制及办公经费,并调整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质量监督人员,不断加强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力度,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三)提升工作质量
要以发现重点难点问题、防范化解系统风险、推动解决深层次矛盾为主要目标,以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稽查问题清单、作业指导书等为指引,以加大现场质量检测力度为手段,力争把发现问题查深、查透、查实、查准。同时要狠抓监督成果质量,做到语言规范、叙述严谨、描述准确、法规引用正确、图片选用恰当。
(四)抓好问题整改
要锚定水利工程质量目标,全面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主体责任,严把问题整改程序关、进度关、质量关,加大现场跟踪核实力度,确保整改成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