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3 13:02: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10月18日至10月22日,省水利厅会同省工信厅组成省级节水型企业评估验收组,依据《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对12家申报2021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单位开展了节水型企业评估验收。经验收组综合复核打分,其中10家企业达到了90分及以上,符合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具体名单是: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弘和制药有限公司、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华能松源热电有限公司、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
省水利厅现在厅网站业务信息模块之公文公告栏目和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模块之工作动态栏目,对确定的2021年度吉林省节水型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吉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王忠禹
联系电话:0431-8499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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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