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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档案局转发水利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水利档案工作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0-12-29 14:34: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水办联〔2020217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档案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办公室,长春新区农委、工委办公室,各县(市)水利局、档案局,水利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水利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水利档案工作规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进一步落实好《水利档案工作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水利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水利档案工作规定》的宣传与培训,推进水利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利档案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水利档案管理体制,强化水利档案基础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水利档案安全意识。

三是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开展对水利档案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档案局

                               2020121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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