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2 11:07: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财函〔2020〕14号
厅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209号)规定,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的通知》(吉财库〔2020〕559号)要求,为确保部门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决定以自查形式组织开展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数据账表一致性情况。
二、自查主要内容
(一)决算编报范围与预算编报范围是否一致。
(二)单位会计账簿与决算报表是否一致。
(三)单位机构人员与单位年末实有数是否一致。
三、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自查工作,做到边自查边整改,如实填写附表内容,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省水利厅。请各单位于7月28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报告送至厅机关902室。
联系人:张雪莹 联系电话:0431-84994127
附件:1.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结余自查情况表
2.2019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余自 查情况表
3.2019年部门决算机构运行信息自查情况表
4.2019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自查情况表
5.2019年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自查情况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