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公告

首页 / 业务信息 / 公文公告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我省部分省级河长进行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0-07-01 15:22: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河办〔202030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因省级领导同志工作变动及工作任务的变化,为保持河长制工作连续性,经报请省总河长同意,对我省部分省级河长调整如下:

田锦尘同志担任图们江省级河长;

姜治莹同志不再担任图们江省级河长;

阿东同志担任辉发河省级河长;

安立佳同志不再担任辉发河省级河长。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0629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主办:吉林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  网站地图 | 相关链接
电话与传真:0431-84994099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 邮编:130033
公安机关网站备案号:22000002000005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5001602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