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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闸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09:48: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水运管函〔20209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水闸运行管理,提升水闸管理效能,推进全省水闸管理规范化,现就加强全省水闸管理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水闸注册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部重新修订了《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水运管﹝2019260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水闸注册范围、方式、时限等内容做了较大调整,对注册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水闸注册登记既是确定工程性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维修养护、改(扩)建、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等工作重要依据。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注册登记分级负责制要求,重新对本辖区内过闸流量大于5立方米每秒(含)的水闸情况进行再梳理,申报单位要按《办法》第9条规定提供纸质资料,登记部门要按照申报、审核、登记等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水闸予以注册登记,同时要在《全国堤防水闸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注册登记的网络申报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水闸运行管理工作

    水闸作为挡水和泄水双重作用的低水头水工建筑物,在防洪、灌溉、排水等水利工程中发挥着广泛作用,多年来,由于用水需求大、经费投入多、建设期短、运用方便等有利因素,水利、财政等多部门都建设实施了一大批水闸项目,并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了应有作用。但水闸受多头建设、建管脱节、管护缺位等因素影响,一些水闸存在破损严重、无人管护、敞开运行等情况,从近年来暗访情况看,一些问题和情况较为突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行业监管职责,强化水闸安全运行观念和规范管理意识,在开展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水闸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程信息档案,落实好水闸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明晰管护责任,积极筹措管护经费,定期开展水闸安全鉴定,对鉴定为三类、四类病险水闸的,要及时实施除险加固或报废措施,推进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保水闸安全运行,有效发挥作用。

   三、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随着“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深入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整改为目标,问责促管理的监管体系正逐渐形成,以小型水库、农村饮水、河湖“清四乱”为主的暗访已转向常态化、制度化,对水闸、堤防暗访检查的深度、力度也逐渐加大。今年水利部将继续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风险开展专项监督,将对6500座小型水库、4000座水闸、1000处堤防工程险工险段运行安全重大问题进行检查,省水利厅也将针对上述工程,结合我省实际,以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不定期督导,并就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务必要有清醒认识,及时消除与己无关、关系不大的认识误区,进一步将水闸运行管理工作落实、做细,按照《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运管﹝201953号)要求,推动水闸工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管理其他要求

目前,我省水闸管理仍存在明显短板,各地务必要安排好专人抓落实,确保管理规范有效、情况报送及时、工程安全运行。

(一)415日前,各地要将《全省水闸工程管理联系表》(附件1)报送省水利厅,请具体联系人加入吉林省堤防水闸运行工作群(群号:)。

(二)430日前,各地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基本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步完成。并将注册登记纸质资料、《全省水闸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报送省水利厅。

联 系 人:刘冬梅   0431-84994308

联系邮箱:yunguanyiminchu@163.com

 

附件:1.全省水闸工程管理联系表

      2.全省水闸基本情况信息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2034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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