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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12 14:01: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水运管函〔20203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水利部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目前,我省有81%的市(州)本级及县(市)出台了划界工作方案,除堤防、水库划界工作外,其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进展滞后,部分地区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推动力度不足、已划定比例偏低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划定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政府主导、高位推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为划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要借鉴河湖长制工作的河湖岸线划界工作思路、方式及经验,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地方年度考核内容中,将河湖划界与工程划定工作同时推进。要继续积极沟通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部门,建立由水利部门牵头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合力解决划定过程中划界经费、土地测绘等方面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划定工作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方案明确任务目标

各地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抽调熟悉政策、协调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人员组建专门队伍,进一步摸清工程底数,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要卡紧完成划界任务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划界任务。工作中要结合各类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综合考虑工程作用和重要性,因地制宜确定各类水利工程的划界原则和标准。对已建工程,要准确掌握工程特点、管理现状和历史遗留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工作重点,提出对策措施,尽快组织完成划界工作。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各地要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把划界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为划定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有力支撑。结合本地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加固等建设项目,统筹考虑相应划定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政策和重要性,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2020年,省水利厅将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市县逐一下单督促,对工作开展不力单位进行约谈。为全面掌握各地划界工作进展情况,从3月份开始将实施月调度、双月通报。325日前,请各地将已出台的实施方案及《全省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省水利厅,每月25日前将附件2-6上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将对工程划界进展情况进行双月通报。

附件1:全省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总体情况统计表

附件2:市(州)、县(市)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3:市(州)、县(市)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4:市(州)、县(市)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5:市(州)、县(市)泵站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6:市(州)、县(市)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统计表

联系 人:蔺宝库

电子邮件:yunguanyiminchu@163.com

                          

 

吉林省水利厅

                          202033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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