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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3-09 16:18: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河办[2020]2

各市(州)河长制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河长制办公室,长春新区河长制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河长制办公室,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

当前,我省气温回升,冰雪消融,河湖逐渐解冻,是河湖“四乱”问题易复发、易反弹“高危”时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河长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疫情防控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管护能力,严防“四乱”问题复发反弹,全面建设管护高效、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健康河湖。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决策部署,特别要结合当前复产复工和精准防控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各项河湖管护工作落实。各级河长湖长要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河湖长制工作职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河湖管护工作。各地河长办要组织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根据冬春季工作特点,迅速理清工作思路,压实各级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展开行动,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落实各项涉河涉湖管控举措,巩固提升河湖“清四乱”工作成果,以实际行动推动河湖水生态环境不断向好。

二、聚焦工作重点,定实工作措施

各地要将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污水处理、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及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纳入今年河湖长制工作的重点内容,作为提升河湖管护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一)持续抓好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摸排。要继续做好“四乱”问题的摸排及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的原则,动员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员、保洁员进行持续性全面摸排,建立摸排问题台账,有效推动清理整治。在持续清理整治的基础上,要逐步把河湖“四乱”清理向规模以下河流和农村河湖延伸,积极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杆作物的宣传引导工作,制定改种措施。要在辽河、饮马河流域开展“清四乱”“回头看”专项行动,彻底排查,建立台账,清理存量,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辽河、饮马河河道生态环境面貌

(二)巩固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成果。通过一年多的攻坚克难,我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地河长办要持续加大检查、核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剩余2个未销号“四乱”问题的属地河长要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咬定目标,对问题整治实行倒排工期,定期督办,确保按期保质清理整治到位。要突出抓好河道清洁整治,即日起各地河长办要组织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彻底清除河道内畜禽粪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等,确保在化冰期前完成清除任务,彻底清除河道外源污染。对重点地区沿河城镇、村屯的生活垃圾,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清运清理,坚决防止垃圾随风顺水进入河道,特别是医用垃圾要重点防控清理,不留死角,切断疫病传播渠道。

(三)突出抓好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加强辽河、饮马河、伊通河等重点流域沿河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污水管网建设、建成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好污水溢流、直排等问题,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切实减轻污染负荷。

(四)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各地河长办要充分利用春季便于勘测、施工的有利时机,对照目标任务,明晰工作计划,加大措施力度,抓紧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进度。2020年底前,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要全部完成。加快推进辽河、饮马河、伊通河流域水域岸线划定,坚决退耕还河,确保河道萎缩趋势得到根本遏制。

三、加大监管督办,落实执纪问责

(一)加大暗访督办力度。2020年,省河长办将围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河道采砂整治、河道清洁整治、重点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明查暗访。自3月下旬起,组成暗访督查组加强暗访检查频次,将辽河、松花江、嫩江、洮儿河、饮马河、伊通河、拉林河、海兰河等重点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高杆作物种植、违章建筑、非法采砂、生活垃圾、畜禽粪污作为暗访重点,通过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发现问题、现场拍照、重点督办。对经督办仍落实不力、清理不彻底的,将及时向有关省级河长报告,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问题直接报告省总河长。

(二)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河长办要积极对接,在河湖长领导下,行使好分办、督办和查办职责;各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要探索建立区域、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不断完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下大力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生命的“沉疴顽疾”,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三)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省河长办将河湖清理整治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对存在不履职、不尽责、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河湖长及问题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033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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