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转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12 15:0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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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监督函〔2020〕6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吉安委〔2020〕)1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20〕8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水利厅
2020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