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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30 16:52: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水农〔2020〕2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管委会,县(市、区)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特别是按照朝鲁书记、俊海省长坚决打赢我省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级水利部门要迅速行动,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联防联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现就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水平,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各地要务必吃透精神,认领使命,把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广大群众“有水喝、喝放心水”作为践行水利防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压实责任,规范供水,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阻断传播途径,坚决打赢疫情联防联控阻击战。

二、充分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制”要求,分工负责,履职尽责。水利局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负责的责任体系,严密监控农村饮水状况,落实净化消毒措施,避免将安全隐患流入制水环节,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入一线指挥,将党委政府指示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供水人员,督促指导供水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供水管理管护,保障饮水安全运行。

三、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合力防控。

要按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充分发挥机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突出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源地巡查,落实水源防护措施,推动水源地区划治理,严防水源遭病毒垃圾污染。同时,在疫情期间,要加密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频次,一旦出现水质污染事件,紧急联动做好应急处置,启动应急供水预案,确保安全供水。

四、落实排查管控,强化行业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力度,盯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排查,加强供水管理,实施源头管控,落实防疫措施,确保水质达标。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对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和水质净化消毒等重点环节要实施全覆盖,不留死角。特别是要重点排查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近期与湖北武汉或其他疫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全力做好隔离和防控工作。同时,对水厂生产区要采取封闭管理,避免生产工作人员与新型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严防死守,坚决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五、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

各地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应对应急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市县要安排专人值守,充分发挥各级监督电话和投诉邮箱作用,保持信息畅通,坚持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按程序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省水利厅报告相关情况。

联系人:杜心雨      联系电话:0431-84994499

                              18243041523

 

                               吉林省水利厅

                             2020130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厅_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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